丽水商标申请的相关原则
作者:http://www.lssbzc.cn 时间:2023-05-22 08:41:01
在丽水商标注册时,我们要正确认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商标注册之前我们还要进行商标注册查询,这么做的根本原因就是要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率。
第一、商标设计与商标注册是否通过有重大关系,因此设计商标必须要对商标很多规则有所了解,一些广告公司、设计公司对商标往往一无所知。商标一般分为:一是单纯文字注册,二是图形注册,三是图文结合。图形商标近似是非常抽象的,主观意识很强。有很多商标注册往往是文字注册通过而图形过不了,如果从注册成功率的角度出发最好单纯使用文字注册或使用文字变形的设计方案往往能大大提高注册的成功率,文字变形既美观又不会降低成功率。
第二、尽量避开与已注册商标较为近似的文字或图案进行注册,在这点上商标查询人员的专业程度非常重要。
第三、组成元素分开注册,商标审查是文字、英文、图案等元素分开审查的,只要其中一个元素跟在先注册的商标较为近似,则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所以尽可能的把文字、图形分开注册。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尤其是创新型企业,技术研发是日常工作的核心,也是企业智慧的集中体现。这就意味着,可以从技术研发的过程中挖掘出大量代表企业智慧的专利。所以,以技术研发为基础的专利挖掘是企业面对的最主要的场景,也是最有效的专利挖掘出发点。专利挖掘由特定需求产生的创新点而形成专利申请的过程。在研发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了发明构思。而专利挖掘就是为了找到基于发明构思的每一个创新点,因此专利挖掘实际上就是为了挖掘出创新点。软件专利,相对于其他技术领域的专利,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最大的特点是技术方案往往不能够完全从外表呈现。例如,涉及到算法,其技术方案往往存在于计算机内部。
涉及到流程处理,其技术方案往往需要多端参与。也就是说,软件专利的技术方案通常没有办法完全的基于产品让用户感知。正由于此,要做好软件专利的挖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体了解专利挖掘通常是挖掘人员与研发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的。对于研发人员而言,其往往并不知道挖掘人员需要什么,因此,在专利挖掘过程中,挖掘人员对研发人员的引导尤为重要。由于软件专利的挖掘通常是基于一个核心技术方案或者一个产品(平台、应用等)的研发项目进行,挖掘人员首先需要引导研发人员从整体上讲述核心技术方案或者研发项目本身。
具体包括:
1)软件的应用场景和目标用户由于软件可以应用在各行各业,软件本身是可以再细分领域的,因此首先需要引导研发人员讲述软件的应用场景和目标用户。例如,软件是应用于支付领域、物流领域、智能家电领域等等,软件的目标用户是大众用户还是特定用户(如办公大厅工作人员、银行职员或业务员等)。
2)产品主要功能和亮点引导研发人员讲述产品主要功能和亮点,是为了明确“这个软件可以做一些什么事”和“这个软件做了哪些事是跟别的软件有区别的”,其中产品亮点可用于后续挖掘具体的创新点时定位重要创新点。通常而言,研发人员会基于对同行的了解来讲述产品主要功能和亮点。
因此,在挖掘了创新点后,还需要检索现有技术,基于现有技术再次梳理重要创新点。简言之专利挖掘平常大家多积累,总结以上理论基础可以发现,围绕创新点的专利挖掘手段应以技术分析为基础,根据产业的不同特点,沿技术链进行全面深入扩展延伸,为专利挖掘打下基础。
经常会收到我们企业家关于“专利申请日”的咨询,在知识产权行业,我们常说专利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防护期是10年,发明专利是前者的翻倍达到20年之多,那这个时间又是从哪天开始计算的?撰写材料的日期?提交申请的日期?还是专利局确定接收申请的日期?
一、专利申请日为哪日?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提交的方式有多种,通常会选择网络传输方式,部分网络没有普及的偏远地区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邮戳日为准。在多国申请专利享有国际专利优先权的,申请日即为优先权!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申请日期不明确,而申请人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的,最终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文件当日为准。
二、申请日有何用?
1、决定专利保护期限,所有专利申请的保护期限都是从申请日算起,有效期计算的第一天就是以该申请日开始往后延算。
2、影响专利优先权,根据多国共同协议签约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我国法律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在外国第一次申请专利之日起12个月时间内,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在我国就一样的专利主题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外国专利申请日的日期为优先权日期。
3、决定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所有专利申请的判断吧标准都会有新颖性列入其中,当两个或者多个专利申请相同或者近似引起创新性质疑的时候,根据首次申请日以前的技术为准。
专利产品进行改造后,如果改变了产品的外观、功能、以及一些工作方法,这时我们有必要重新申请一个专利,这时对产品的一种技术保护,做为一个企业来讲,对自己公司产品进行全方位保护是长久发展的必经之路。
我们不能忽略后续产品的改进和研发,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很容易造成专利侵权。
已经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发明创造进行化改进后,是否要再次申请专利?
可根据专利归属权,以及专利的改进成都来决定是否需要重新申请专利,如果是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小编建议必须是重大的改进,这样才有机会获得新的发明专利,如果改进比较小没有必要去重新申请发明专利。
如果量产的产品外观发生改变,可以重新申请专利吗?
如果专利产品的改动比较小,而不影响整个产品的外观,这个没有必要去重新申请,如果您愿意申请的话,建议把第一个专利弃权或者无效掉,这样新的外观专利才可能授权,否则第一个外观设计专利很可能与第二个形成近似关系,应该不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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