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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个人专利申请的可选方式

作者:http://www.lssbzc.cn 时间:2022-08-10 08:52:25

近日,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丽水商标注册申请量为3.85万件,同比增长22%。截至2017年年底,有效注册商标存量8.36万件。据了解,丰台商标受理窗口的启动运行,将为辖区及周边申请人提供更加方便的商标注册申请渠道,极大地促进丰台区商标品牌发展。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下商标注册多少钱,商标注册费用。

一、商标注册多少钱?商标注册最新请咨询当地代理机构、不同的代理机构根据服务技术水平不同、收费也不一样。

二、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十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下载;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应完全一致。

在我们客服人员接待来访客服咨询的过程,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商标转让申请如何办理呢?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专业丽水商标注册公司商标转让顾问经理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详细的申请步骤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内容。

商标转让顾问经理: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首先我们要准备申请书和商标转让相关材料,申请书可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领取,委托代理机构的,由代理机构提供。下面由代理为您介绍一下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

一、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申请

(一)准备申请书件商标转让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商标转让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转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二)商标转让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商标转让缴纳转让规费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转让是丽水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是企业的标志,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商标对于企业而言,是门面,是招牌,是最好的代名词,它代表着企业的形象。进行商标注册,可以企业的信誉,企业的形象,使之拥有法律的保护。商标是专有的,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注册商标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钱,而注册过后的商标是个人私有,任何人不得使用,如果发现有人恶意模仿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的价值无可限量,每个著名品牌的确立,商标便成了一个升值的商品。当该品牌让大众熟知,该企业成为大公司的时候,这个商标同样也在升值,这期间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商标拥有特有价值之后,甚至可以象征一个企业的资产,商标变成实际金钱,则可以通过商标转让来实现。

企业将一个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转让到自己的名下,便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拥有自己的品牌,同时也可以获得这个商标先前已经有用的市场,拥有先前累积的客户。

商标转让是门学问,远比商标注册来得深,每个商标都有价值,但如何估价,如何进行转让,如何完成所有的法律注册,如何在商标转让以后,将其化为己用,如何衔接市场空白的这个阶段,是许多企业都需要学习的,商标不是实际物品,但价值却无可限量,商标转让不想我们日常买东西那般快捷,需要长期的准备、规划、预算、以及准确的判断力,商标转让存在着巨大的财富收益,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风险,如果想要进行商标转让,最好让有经验的人士帮助,规避风险,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确保商标价值最大化,选择标局,这里有专业的团队,可以帮助你分析市面上已经注册的商标价值,根据你所运作的企业进行分析,从专业的角度为你建议最为合适的商标,全程法律顾问跟踪,帮助你更好地、更有保障的进行商标转让,避免法律漏洞,避免恶性收费,选择标局,团队专业、服务贴心、方便快捷、优惠放心,把商标转让这个重担交给我们,把财富带回家!

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丽水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

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

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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